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被年代文大佬上门提亲后 第1节
    本书名称: 被年代文大佬上门提亲后
    本书作者: 砚唐
    本书简介:
    叶籽穿成了年代文里因丈夫去世,郁郁而终的炮灰女配。
    可是她却发现,表面斯文守礼的知青丈夫其实早已出轨,连私生子都有了。
    而且他还抛弃了妻子独自回城,幸好苍天有眼,回城路上出意外死了。
    叶籽在渣男的丧礼上,把他做过的丑事全部抖落了出来。
    村里人劝她“死者为大”,给亡夫留点脸面。
    叶籽回怼:“你这么稀罕他,把他埋你家吧!”
    *
    军官严恪回乡探亲,媒人闻风而动,争着给他介绍对象。
    严恪兴致缺缺,直到他看见隔壁的小寡妇不带一个脏字把前公婆骂得找不着北。
    严恪:“就她了。”
    媒人大惊:“你一个头婚的,还是军官,何必娶个寡妇……”
    严恪:“我看她骂人的时候出口成章,肯定很有文化,我就喜欢文化人。”
    媒人:“……”
    *
    媒人突然上门,要给叶籽介绍对象。
    叶籽拒绝:“不行不行,我还得考大学。”
    媒人更加喜气洋洋:“男方说了,你好好考,考上了他给你办酒席放鞭炮送你去上学,这会儿先把亲定了,成不?”
    叶籽问媒人,男方叫什么名字。
    得到回答后,叶籽沉默半晌。
    ……如果她没有记错,这人好像是书里的重要角色,未来还会成为举足轻重的大佬。
    【文化人高材生女主 x 喜欢文化人的泥腿子男主】
    排雷:女非男c
    内容标签:天之骄子 甜文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主角视角:叶籽 严恪
    一句话简介:高材生女主x泥腿子男主
    立意:携手共创美好生活
    第1章
    叶籽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清眼前的场景后,吓了一跳。
    她眼前不再是温馨的大学宿舍,而是一条歪歪扭扭的土路,路旁皆是低矮的砖瓦平房,墙面上用红漆粉刷了醒目的伟人语录。
    广播大喇叭挂在电线杆上,播着那首经典老歌《东方红》,大概是因为年久失修,歌声时不时刺刺啦啦地断片。
    叶籽彻底从瞌睡中清醒过来,震惊地意识到,她该不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穿越了吧?
    她再次打量周围的情形,看到地上有一个年轻男人倒在已经散了架的胶轮马车旁,他仰面朝天,无声无息,似乎已经死去了。
    这男人的脸色清白交加,双眼圆睁,眼珠凸出,嘴角还残留着白沫,一只手死死抓着胸前的衣襟,仿佛临死前经历了极大的痛苦。
    叶籽愣了愣,剧情瞬间触发,记忆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原来她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成了书里早早下线的炮灰女配。
    这女配是个可怜人,四岁丧母,七岁丧父,十八岁祖父祖母相继去世,从此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女。
    大队支书和她是远亲,看她实在可怜,便替她做主,挑中了从首都下来插队的男知青——周昕义。
    周昕义长得一表人才,斯文白净,满身书卷气质,见人便是三分笑,令人如沐春风。
    大队支书其实也是好心,他这远房侄女长得柔美白皙,和村里的傻小子们实在不相配,只有和周昕义这种城里来的俊美青年才登对。
    而周昕义对原主也很是贴心,说话永远柔声细语,时时拿甜言蜜语哄着,和他在一起时,原主唇边的笑意从来没消散过。
    在他的温柔攻势下,原主很快沦陷。
    结婚后,周昕义搬离了那间用泥巴拌稻草糊成的漏风又漏雨的知青房,住进了原主家的温馨小院,还得了一份生产队记分员的工作。
    只是,原主到死都没想到,她这温柔贴心的好丈夫其实早就出轨了。
    出轨对象是周昕义的发小,也是这本书的女主——顾雪柔。
    周昕义比顾雪柔早两年下乡,才结婚没多久,顾雪柔就来插队了,十分巧合地分到了同一个大队。
    在背井离乡的特定环境下,三分情谊也成了十分,两人一重逢便天雷勾地火滚到了一处。
    从此发小成了姘头。
    这对儿野鸳鸯一边提心吊胆地偷情,一边浓情蜜意地温存,过了一段刺激的好日子。
    直到顾雪柔发现自己有了身孕,两人这才开始恐慌,流不得也生不得,一时间进退两难。
    但是事情很快有了转机。
    七十年代末,大批知青返城。
    顾雪柔那边没什么阻碍,但周昕义要想返城必须先离婚,这是硬性规定。
    这事不难。
    周昕义满口甜言蜜语,再加上赌咒发誓,承诺在北京安排好工作就接原主过去,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哄骗原主和他办了离婚。
    按照周昕义的计划,接下来他就能和顾雪柔相伴回城,回去就结婚,然后生下孩子,那些见不得人的苟且往事,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至于原主,压根不在周昕义的考虑范围内。
    他能放下身段哄着原主一年半载,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再说了,他一个生在首都的大院子弟,娶乡下村姑本就是形势所迫的权宜之计,难不成还真的要求他不离不弃么?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做什么美梦。
    ……
    今天晌午,周昕义坐上了离开大队的胶轮马车,原主舍不得他,也跟着坐上了马车送他去县里。
    天有不测风云,谁都没想到,还没走出镇子就突发意外。
    迎面突然疾跑过来一匹发疯的大马,连着撞坏了几辆马车,其中就包括周昕义坐的那辆。
    别人都只是蹭破点油皮,伤势最重的顾雪柔崴了脚。
    偏偏周昕义磕到后脑勺,躺在地上全身抽搐,口吐白沫,不多时就气绝身亡了。
    剧情回顾到此处,叶籽冷笑一声:果然渣男自有天收!
    ……
    大队支书王德海蹲下身,粗糙的手指在周昕义鼻前停留片刻,叹息着摇了摇头。
    他抬头看向叶籽,沟壑纵横的脸上写满了为难:“小叶,周同志他已经……”
    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老乡们交头接耳地议论。
    “造孽哦,年纪轻轻就没了。”
    “长得还怪白净,八成是城里来插队的知青吧?”
    “你没看到么,几辆马车上坐的都是知青,这是打算回城了,可惜,还没走出镇上就死了。”
    叶籽的视线扫过散架的马车边缘。
    顾雪柔正瘫坐在地上,由于伤了脚的缘故,她的姿势有些别扭,旁边有两个女知青正在查看她的伤势。
    顾雪柔眼神空洞,脸色惨白,旁人都以为她是惊吓过度。
    但叶籽却很清楚她为什么恐惧。
    周昕义一死,顾雪柔的计划便被彻底打乱,结不了婚,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父不详的野种。
    叶籽拎紧了手里的包裹,这是周昕义的。根据剧情所述,这包裹里面装着能让那对狗男女身败名裂的证据。
    怪就怪周昕义这个混账东西简直胆大包天,完全不把妻子当回事,竟然将两人写过的信件全部保存了下来,就放在这个包裹里。
    王德海对着叶籽欲言又止:“拉回家去,还是……”
    叶籽垂下眼帘,她掐了掐掌心,硬是逼出两滴眼泪:“送医院吧,万一还有救呢?”声音颤抖得恰到好处,连她自己都差点信了。
    王德海叹了口气,招呼了几个壮劳力去拉板车抬人。
    谁都知道人已经凉透了,可看着叶籽这副模样,又不好说什么。
    遗体拉到医院,医生掀开草席看了一眼就摆手:“送太平间吧。”
    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却耗去了大半天工夫,回村时已是日头西斜,村口的老槐树下站着不少人,见到他们便迎上来。
    周昕义的死讯已经传到了村里。
    “作孽哟,才二十三……”
    “邪门得很,同去的人都没事,偏偏就他一头磕死了,咋能这么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