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口罩的艾伦在这已经起了浓雾的伦敦里感觉已经开始有点干呕了,这气味着实是太难闻了。
难道凶手看到他们的动静太大,所以不想在这个时候杀人了?艾伦心中已经开始犹豫起来。
又或者是他跟福尔摩斯选的这个方向有问题,还是因为伦敦的范围太大了,所以凶手找了一个人少的地方,已经把人杀掉了,但是他们现在还没有发现尸体?
两人又走进了一个小巷里,他们在身上泼了一些酒,让自己显得醉醺醺的,走路也变得摇摇晃晃的,就像是随处可见的醉鬼一样。
今天上他们钻了无数的小巷,因为相比于宽阔的大路,还是小巷更容易有案件发生,毕竟这里在黑夜的时候更黑,人也更少。
但是他们俩还没走几步,艾伦就嗅到了空气中不一样的气味。
那是让艾伦不由自主开始分泌口水的气味,即使他现在对于血液的渴望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强烈了,但是之前的他可是一直拿血液当食物的,现在已经形成了下意识的条件反射。
新鲜的血液气味,而且还是人血!
这让艾伦瞬间加快了自己的脚步,直直地朝着那边冲了过去。
他还装作跌跌撞撞的样子,但是速度飞快,就像是飞出去的炮弹一样。
等他跑向小巷深处,只看到了一片黑暗中死者胸口晕开的大片血迹!
艾伦现在可没有什么夜视能力了。
之所以他能看到这大片猩红的血迹,是因为这次死者穿的衣服不是深色的西装,而是裙装。
艾伦终于看到了那层层叠叠的裙摆,还有对方掉落在地上的帽子。
艾伦嗅到空气中的血液是如此的新鲜,死者绝对死亡没有超过一个小时。
那凶手是不是还在附近,甚至还没有跑远?
艾伦瞬间凑到了死者的胸口处。这里是伤口的位置,也是曾经或许可能被凶手触碰过的位置。
他摘下口罩,努力嗅闻着,想要分辨出凶手的气息。
但只是隐约嗅到了一股奇怪的气味,更浓郁的却是牛的气味。
原本福尔摩斯看到艾伦这样的举动还有一些紧张,有些担忧对方是不是吸血鬼的本能又要爆发了,想要吸食地上人的鲜血,可是看着艾伦的动作,福尔摩斯终于明白过来他在嗅闻着什么。
艾伦瞬间直起身来,顺着气味的方向向远处追寻。
福尔摩斯立刻紧追其后。
艾伦顺着凶手带着牛身上气味的气息一路追寻,直接来到了宽阔的马路上,在路边这股气味是最浓郁的,但是没多久就散掉了,彻底地找不到了。
这不是因为什么其他的,这肯定是因为对方在这里等了半天,终于拦到了一辆出租马车,最终离开了这里。
不过这个时候也看到了那些伪装巡逻的警察,艾伦立刻上前询问他们有没有见到什么可疑的人士,尤其是一个小时以内的。
对方一开始还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显然没有认出他们两个,但很快在福尔摩斯的话语下认可了他们的身份,回答了他们的问题,但是却是一问三不知!
艾伦瞪着对方,感觉这些警察即使被派出来巡逻了也什么用,根本就没有发现凶手在他们眼皮底下,凶手就这么逃走了!
最终只能叫这些警察过来保护现场,艾伦则从另一个方向继续追寻气味较淡的气息,那是凶手的来路。
但是同样半路消失了,因为凶手同样是坐着马车过来的,不过艾伦通过气味大概能够推断出凶手在哪边的徘徊时间更长。
等到他们回到尸体跟前的时候,尸体周围已经团团围了一圈的警察。
而这个时候,艾伦终于发现了那封被放在死者身上的白色信封,上面还沾染着血迹。
没有人敢动尸体,因为福尔摩斯可是在苏格兰场都是知名的严厉侦探,要是动了尸体导致福尔摩斯没有破案,他们是要背锅的,所以干脆没动。
福尔摩斯用戴着手套的手小心地将信从尸体身上拿了起来,这次信上依旧贴着邮票,不过信封上面写的不是什么报社的地址,而是“亲爱的警察收”这颇具挑衅的单词。
周围巡逻的那些警察肯定给了凶手以压力,所以对方并没有冒危险的到报社再次投递信件,毕竟现在他已经知名了,不用再用之前的办法博取名头。
这或许会令凶手感觉到更愉悦,艾伦面无表情地如此想到。
福尔摩斯此时已经将信拆开,抽出了里面的信纸。
同样是打字机打印出来的痕迹,在周围警察油灯的照射下,所有人都能清楚地看到里面写的东西。
依旧是加密的单词,福尔摩斯此时已经彻底将那些密码背了下来,所以直接开口将解析出来的话语说了出来:“第4个惊喜,期待继续跟你们躲猫猫。”
这简直是极致的挑衅。
而福尔摩斯已经彻底严肃起了神色:“凶手换了打字机,他肯定是看了报纸上的那些报道,了解到了你们警察最近调查的方向,这就是案子太过知名带来的负面效果,凶手也会关注案子的进程,从而修正自己的问题。”
艾伦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这张信纸上面那些字迹跟之前那些信封里的字迹的不同,这跟之前那些信之前的那些磨损跟浅淡痕迹完全不一样了。
急匆匆的赶过来的雷斯垂德一听到福尔摩斯这话就感觉脑袋一晕:“福尔摩斯,你说我们之前关于打字机的调查就这么失败了,我们还得按照这新一封信上的打字机的痕迹重新调查?”
艾伦这个时候开口:“凶手身上有着浓郁的牛身上才有的气味,他肯定是跟牛接触的很多,可能是自己家里养了牛,也可能是干相关行业的。”
第78章
“屠宰!”福尔摩斯的语气肯定, “以对方的文化水平,几乎不可能是医生,他的杀人手法如此果决, 肯定是经过锻炼的, 更有可能是屠宰行业。现在有你的这个证据,那更说明最近对方还在接触这些, 很有可能家里养了这些, 并且自己还去亲身接触过, 来练习自己的杀人手法!”
福尔摩斯说到这里,语速已经变得飞快起来:“对方更换了新的打字机,但新的打字机却不是最新款的, 上面依旧有着磨损的痕迹, 就代表着它是从其他人那里买来的二手打字机。我记得最近调查的这个品牌的打字机里就有一个跟这个很像的,可能就是那个人卖给了凶手这个打字机。
“而对方最近跟牛有着亲密接触, 很有可能是对方家里养了这些牲畜, 那就很有可能不是在伦敦市内居住的, 起码在伦敦郊区是有带田地的房子可以蓄养牲畜,再加上对方平时语言较为粗鄙, 去询问那个卖打字机的人, 那就很有可能抓到凶手了!”
雷斯垂德原本已经皱成一团的脸听着福尔摩斯的分析, 现在已经彻底舒缓了下来, 甚至露出惊喜的神色,眼睛亮得像灯泡, 立刻拉着福尔摩斯就上到了旁边的马车上。
一行人迅速回到了警局, 福尔摩斯很快就翻找出了那个最疑似是凶手用的最新打字机的前任所属人的纸张,雷斯垂德一点也没有迟疑,即使是在半夜的时候, 也直接按照上面的地址上门。
他可是清楚的知道现在这个信件连环杀手到底在个英国有多知名,多少家知名报纸把他列在了头版头条,又有多少人盯着他们这些警察,甚至警察里也有记者的内应。
毕竟谁不想赚外快?
一旦新获得的消息被那些人传出去,想要抓住凶手就很困难了,因为对方也能在报纸上得到消息而后迅速逃跑。
就像是凶手这次修正了自己的打字机一样。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时间,得到新的线索一点也不能耽搁,不然的话很有可能就会被泄露出去,进而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导致抓捕失败。
拥有这个打字机的人是普通的中产阶级,一家人租住在一个房子里,之所以会买一台打字机,是因为家里的女儿是一名作家。
家里的女仆被敲门声惊醒,有些困惑地在门里询问情况,在听到是警察之后,心里更加警惕了,立马去喊来了家里的男主人。
当男主人打开房门,看到外面乌泱泱的一群人,在得知自己居然很有可能将打字机贩卖给了信件连环杀手,吓得个人差点瘫软在地。
对方迅速说出了自己贩卖打字机的由:“主要是我女儿觉得这个打字机用起来不太好用了,每次打字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问题,她想买一个新的打字机,所以干脆就把这个旧的卖到了当铺里,难道那个当铺的老板是连环杀手?”